为贯彻实施党的二十大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重要改革举 措,推进落实市委六届二次、三次、四次全会工作部署,根据 国家和我市有关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和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等要求,结合《重庆市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三年行动计划 (2023—2025)》,特制定重庆市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实施方案。
一、组建创新工程的创新团队
创新团队是承接并实施好创新工程的主要载体和骨干力 量,要着力组建和培育一批研究水平突出、创新能力较强的创新团队。
(一)组建创新团队。首批纳入重庆市哲学社会科学创新 工程试点单位的重庆社会科学院、西南政法大学、重庆师范大学等 3 家全域试点单位,西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等 5 家试点 马院,西南政法大学总体国家安全观研究院等 4 家试点新型智库,要根据学科特色和专业优势,组建相应的创新团队。进入重庆市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的研究团队纳入创新团队建设。支持各创新团队与全国一流研究团队进行合作交流和协同创新。
(二)创新团队构成。创新团队由 1 名牵头负责人和 5—7 名骨干研究成员组成。牵头负责人原则上须为我市相关领域或学科的学术带头人,具有正高级职称,具备较强的学术研究能力和科研组织能力。骨干研究成员须为中青年学科带头人或学术骨干,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
(三)推动广泛参与。全市各高校、科研院所和相关研究 机构,可结合自身的学科专业特色和相关要求组建创新团队,共同参与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建设。
(四)加强团队建设。创新团队要秉持开放合作的原则, 鼓励跨学科、跨学校、跨区域吸纳优秀成员。坚持以科研人员为本、以成果质量为要,优化协同创新机制,打造精干高效、 多跨融合、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突击队”和“轻骑兵”。 坚决防止创新团队出现政治偏差和学术不端行为。
二、组织创新工程的项目研究
项目研究是有效推动创新工程建设的重点和关键,要优化 资源配置的有效性和高效率,促进科研组织方式变革,突出研究成果的学术影响力、决策影响力、社会影响力。
(一)发布研究指南。围绕党和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经济 社会发展需要、文化强国建设、现代化新重庆建设等,聚焦哲学社会科学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形成创新工程研究指南进行定期发布,发挥好项目研究资源配置的作用。针对一些重大专项研究,以及服务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需要的项目研究,可采取动态委托的方式进行单独资源配置。
(二)自主申报项目。创新团队可结合自身实际申报创新工程的研究项目,由创新工程专家委员会评审,经创新工程工 作专班领导小组审定后,纳入创新工程项目予以资助支持。承担市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以及区县党委政府等 相关课题研究,也可申报创新工程项目,按前述流程审定后纳 入。
(三)研究项目管理。创新工程研究项目纳入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重大或重点项目,项目经费实行创新工程专项资助。 研究项目按照基础理论研究和应用对策研究进行分类管理。研究成果形式一般为研究报告、理论文章、决策建议、学术著作 等。项目最终成果按照“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的等次进行鉴定。每年度发布创新工程重大科研成果。
(四)改进项目组织。探索实行重大前沿领域、重要攻关 项目“揭榜挂帅”等制度,推广研究成果后期资助立项方式, 探索实行优秀成果购买制度。创新工程研究项目的优秀成果, 在参评重庆市社科优秀成果奖、重庆市发展研究奖以及相关人 才称号等方面予以重点倾斜。
三、加大创新工程的资助扶持
资助扶持是创新工程顺利实施的重要保障和支撑,要建立资金多元化投入机制,建立健全经费规范使用和绩效优化分配 的机制。
(一)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鼓励企事业单位以研发经费 投入或捐赠的方式资助创新工程资金,有效统筹市级财政相关拨款,设立重庆市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基金,加强基金的规 范使用和绩效考核。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等有机盘活相关科研 结余资金用于实施创新工程研究项目。承接创新工程研究项目 的创新团队所在单位,可配套一定比例的项目研究经费。
(二)提高项目经费使用效益。认真执行国家和我市的社 会科学项目经费管理办法,鼓励实行“包干制”结合负面清单 的项目经费管理方式,赋予创新团队更大经费自主权和支配 权。切实加强项目经费绩效管理,引导科研资源向优秀人才和 优秀团队倾斜。承接项目的创新团队属事业单位的,使用创新 工程研究项目资金用于科研人员的绩效支出,按我市有关规定 作为单列追加项目纳入本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管理,不受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额限制。承接项目的创新团队属社会科学研究机构 和智库的,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加强项目经费的合规性监 督,杜绝违规使用项目经费的情况。
(三)加大向上争取扶持力度。持续加大与中国社会科学 院等国家级研究机构在重大课题争取、开展委托和合作研究等 方面的力度。鼓励和支持创新团队在完成好我市创新工程研究 项目的基础上,积极申报中央宣传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 设工程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 目、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等资助,积极参与相关研究成果 奖项和人才称号的评选,切实增强我市创新工程的影响力。
四、严格创新工程的考核评价
考核评价是创新工程科研成果和工作绩效的集中展现,要以出成果、出精品、出人才为考核评价导向,进一步推进创新工程取得实质性进展。
(一)创新团队进行绩效评价。对创新团队所承接的研究 项目实行基础理论研究和应用对策研究的分类评价,并围绕承担项目情况、团队运行情况、研究成果质量、经费使用效益等 方面进行综合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项目调整、后续支 持的重要参考,评价较好的创新团队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表彰激 励,评价较差的予以调整或退出。创新团队要建立对团队成员 的考评机制,并将考评结果纳入所在单位对其本人绩效考核和 评奖评优的重要内容。 (二)试点单位实行周期考核。首批重庆市哲学社会科学 创新工程试点单位和重庆市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试点单位 按照三年建设期的有关要求进行考核,经考核验收达到试点预 期成效的,作为常态化创新工程建设支持单位;未达到试点预 期成效的,取消试点单位资格。试点单位周期考核与其创新团 队绩效评价相衔接,坚持过程管理与目标管理相结合,考核评价与动态调整相结合,切实加强督促指导和成效评估。
五、加强创新工程的组织实施
织实施是确保创新工程扎实推进的有力保证,要建立组 织有序、分工合理、推动有力的工作机制,形成资源整合、同向发力的良好态势。
(一)凝聚统筹协调的工作合力。市委宣传部统筹全市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建设。创新工程工作专班领导小组建立健 全联系协调和工作运行机制,具体推进创新工程的实施。市社 科联和市社科规划办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组织引导全市社 科界积极参与创新工程。有关部门和社会单位从实际出发大力 支持创新工程的推进实施。
(二)完善实施推进的具体措施。创新工程工作专班领导小组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的要求,尽快制定有关工作运行规则, 设立重庆市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基金并制定管理办法,成立创新工程专家委员会,制定优化创新工程研究项目资源配置和 研究成果鉴定的办法,制定创新团队和创新试点单位的评价指 标和考核办法。重庆市社科规划项目管理要与创新工程的实施 推进相互补充,并逐步实现一体化运行。
(三)形成创新示范的积极氛围。全市各高校和科研院所 要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参与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建设,各试点 单位要积极探索和精心组织好创新工程的试点工作,各创新团 队要承担好创新工程的项目研究,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营造出成果、出精品、出人才的竞争氛围,多出创新示范的典 型经验和高质量的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