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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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重庆市教委科技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 布 时 间 :  2025-04-30 10:50 作者:    科研处 点 击 :    

各部门、二级学院: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科学技术研究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及相关通知,组织开展2025年市教委科技项目申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周期及经费

(一)项目类别

分为重点项目、青年项目,按照自由探索和目标导向相结合原则,主要支持基础/应用基础研究、应用技术研究和管理及模式创新研究,其中管理及模式创新研究资助比例不超过项目总数10%。

(二)项目周期

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3年,其中管理及模式创新类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1年。

(三)申报名额

重点项目限额1项,青年项目限额3项。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本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

1.项目负责人限为1人,应当是申报项目的实际负责人,且是项目承担高校的全职在岗人员或以柔性引进方式聘用的人才。其中以柔性引进方式聘用的人才作为负责人的申报项目数不得超过项目承担高校申报限额的20%;

2.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参研人员应当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职业道德,学风端正;

3.重点项目的负责人应当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重点项目研究方向应与本单位科研发展规划重点支持领域一致或近似,其中与企业联合攻关的应用研究类项目的比例不低于本校重点项目申报总数的80%,且需满足重庆市减轻青年科研人员负担专项行动要求(负责人40周岁及以下比例的不低于20%,40周岁及以下的参研人员比例不低于60%)(以申请计划当年1月1日为限);

4.青年项目的负责人应当具有中级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本科高校的应当未满40周岁,高职院校的应当未满45周岁(以申请计划当年1月1日为限);

5.项目负责人主持在研的本计划项目总数不超过2项,同一年度申请本项目限1项;项目参研人员参与的本计划在研项目总数不超过3项;

6.项目负责人累计获得青年项目资助不得超过2次。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均不接受申报:

1.项目研究的主要内容和目标在国家、省(部)级科技计划中已获得立项的;

2.项目负责人当年已申报或立项重庆市自科基金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市教委)项目的;

3.项目主要研究内容或近似内容正在申报其他国家、省(部)级科技计划的;

4.已作为项目负责人累计承担过2次及以上重点项目的,或承担过重点项目且年龄超过45周岁的(以申请计划当年1月1日为限);

5.项目被强制终止,且在不得申报期内的。

三、优先支持范围

在同等条件下,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予以优先支持:

(一)以市级以上科技创新基地和市级一流学科培优行动计划为依托的项目;

(二)围绕基础研究前沿领域和应用前景明确、有望产出具有变革性影响的项目;有利于解决大数据智能化、集成电路等制约国家和我市经济、科技发展的重大科学问题和关键技术问题的项目;

(三)与国内外一流大学、科研机构、企业开展实质性合作研发,能够吸引海内外杰出科技人才或者优秀创新团队来渝从事长期工作,具有高层次、高水平、紧迫性特点的科技合作项目;

(四)与服务长江经济带、“一带一路”、军民融合、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内陆开放高地建设、新时代西部大开发、国家战略腹地建设等重要战略规划有关的项目;

(五)45岁以下的青年科研人员首次作为负责人申报的重点项目;

(六)重庆市高校科技委委员推荐的项目;

(七)能承接“教育强市区县行”活动中区县企业需求、可揭榜挂帅的项目( 详见附件4)。

四、申报程序

申报人员填写《重庆市教委科学技术研究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1),于2025年5月7日17:00前以部门(二级学院)为单位提交到科研处,由科研处组织评审,逾期不再受理。

五、工作要求

(一)负责人申报条件、内容真实、方案可行、经费预算合理、基本科研条件能保证和预期目标能实现,杜绝学术不端行为,凡存在违背科研诚信、科学伦理的将取消申报资格,项目负责人5年内不得申报本计划项目。

(二)各项目申报人要认真填写项目《申报书》,保证《申 报书》内容真实,无知识产权纠纷。《申报书》要实事求是编制 经费预算,注重可行性分析,制定切合实际的目标和考核指标, 预期成果指标应填写能取得实质性科研进展的科技成果,确保能 如期完成项目任务。


联系人:文竹

联系方式:18696996721




附件1.重庆市教委科学技术研究计划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2.2025年度重庆市教委科学技术研究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docx

附件3.重大重点项目清单.docx

附件4.“教育强市区县行”揭榜挂帅项目清单.docx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5年度市教委科学技术研究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pdf